•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 旗林业局

鄂托克旗林业局关于调整局所属二级单位职能职责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3/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林业局 发文日期:2017年07月14日
名  称: 鄂托克旗林业局关于调整局所属二级单位职能职责的通知
文  号: 鄂林字〔2017〕113号 主 题 词:

各二级单位:

鄂托克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鄂托克旗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五定”方案的通知》(鄂机编发[2010]23号)中确定我局机构组成为:1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下设森林公安局和6个局属二级事业单位(分别为鄂托克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鄂托克旗资源林政管理站、鄂托克旗林业工作站、鄂托克旗哈马日格太苗圃以及鄂托克旗沙日塔拉柠条管理站),而我局目前实际运行的二级单位达到11个,各部门主要职责、实际工作与“五定方案”均出现出入,尤其是近年新增林业建设任务与原有业务单位职能职责出现交叉或者空白,迫切需要重新进行补充划分各部门职能职责,既保持所承担职能职责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又能促进更好地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本次职能调整不涉及森林公安,所属各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具体调整如下:

一、鄂托克旗林业局综合办公室

   负责林业系统党务党建、精神文明、纪检 、工青妇等相关行政文件、材料的起草、上报;负责编报各类信息、简报;负责全局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公文、函件、电话等收发登记、分送、催办及文书档案归档工作;负责全局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负责退耕还林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农业开发林业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年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组织完成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档案建设保管以及相应工程项目的日常数据材料上报对接工作;负责各类全旗林业总体建设规划编制。

   ㈢做好全局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各项经费征收及扣缴、干部职工调资、各项工程项目财务报表、会计档案建设、固定资产采购登记管理,落实好《会计法》、《现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㈣负责局机关日常后勤保障工作。

二、鄂托克旗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组织起草全民义务植树、重点区域造林绿化等有关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㈡承担每年全旗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组织、协调、安排、落实工作。

㈢组织开展全旗各地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挂牌围栏、复壮养护和制订法规等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工作。

㈣负责通道绿化、矿区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区域绿化以及旗政府投资绿化项目的方案设计编制、检查验收、档案建立保管以及日常数据上报等管理工作。

三、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㈠负责旗内两个自治区级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都斯图自然保护区以保护区域内河流、滩涂、淖尔和周边沙地荒漠草原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甘草自然保护区以保护乌拉尔甘草为代表的濒危野生植物群以及脆弱的荒漠草原生态系统。

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㈢组织制定保护区总体设计和发展规划,审核审批保护区内人为建设活动;

㈣组织开展保护区内基础调查和经常性监测、监视工作,建立保护区工作档案;

㈤组织开展保护区内生态环境恢复和科学研究,开展关于自然保护区宣传教育工作。

㈥负责做好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各项准备工作。

    四、鄂托克旗林业工作站主要职责

负责天然林保护区工程、公益林补偿项目、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三北防护林工程、森林保险理赔                                                                                                                                              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年度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组织完成招投标、合同签订、档案建设保管以及相应工程项目的日常数据材料上报对接工作;

负责宣传落实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及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㈢负责林业科技技术人员的培训;

负责林业实用技术的推广

    五、鄂托克旗资源林政管理站主要职责

    ㈠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人工更新造林检查验收;木材经营加工监督检查;木材运输监督检查,木材检查站建设管理;林地征占用情况监督检查,林地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情况检查,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森林资源信息管理。 

  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宏观发展趋势预测;森林资源消耗量与消耗结构监测;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监测;造林核查;林地征占用情况监测。 

   ㈢行政许可: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行政许可发放管理。 

  林政稽查:林木采伐管理稽查,林地管理稽查,木材运输管理稽查,木材经营加工管理稽查。 

  林业政策宣传。 

  林政执法监督:违法采伐林木行为查处,法占用征用林地行为查处,违法运输木材行为查处,违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查处。

    ㈦林业基金管理: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项目、各类育林基金项目的方案设计编制、检查验收、档案建立保管以及日常数据上报等管理工作

    六、鄂托克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本区范围内依法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检疫、和除治工作,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
    ㈡负责本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组织管理工作和执行森林植物检疫检验。
    ㈢制定本地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及时发布森防预警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
    制定监测预警和除治措施,提出防治经费预算,合理调配防治药剂、药械,协助防治单位做好除治技术指导。
    组织森林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疫情普查,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指导种苗生产、培育无检疫对象种苗。
    ㈥受理森林植物检疫报检申请,依法检疫并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开展证书信息网上传输业务,根据调入情况及时进行复检和补检工作。
    ㈦独立行使国家森防检疫职权,负责执行国家森林检疫任务,依法查处一切违反森防检疫法规的行政案件。
    按时上报上级森防部门规定的有关图表、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

    七、鄂托克旗森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职责

㈠贯彻执行国家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执行《森林防火条列》、《草原防火条列》、《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列》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㈡具体负责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规划、工作方案和火灾应急预案;分析研究森林草原防火规律特点,负责确定森林草原防火旗和防火戒严期,制定全旗森林草原火险区划;

㈢负责组织协调全旗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负责确定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灾害程度核实和扑火损失费用;

㈣负责规划森林草原防火基本建设规划,组织有关单位部门维护,管理防火设施、设备,推广先进技术,培训全旗防火专业人员;

㈤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期野外用火的管理:负责全旗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管理森林草原火灾上报及档案管理,发布火险预报和防火信息,指导和管理专业扑火队;

㈥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协调基层和有关单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㈦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配合有关机关调查或处理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八、鄂托克旗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提供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信息发布等项目
  负责林木林地权属的登记和动态管理,依法办理林权证
  负责开展林地林权流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林权证抵押贷款审核登记工作
  负责林权信息资料的统计、查询及系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林权信息档案库。

    九、鄂托克旗林木种苗站主要职责

㈠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子法规和政策; 

㈡制订组织实施林木种子苗木发展建设规划;

㈢负责林木种苗计划、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和林木引种及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审发权限内《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质量检验合格证》,并组织指导换证工作;

㈣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的行政案件;

㈤依法履行林木种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种苗市场和种苗质量的监管;

㈥负责对国有林场工作的对接,培训林木种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十、鄂托克达楞图如治沙站主要职责
    由于沙日塔拉柠条管理站和达楞图如治沙站在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范围之内,改革后将上述两个国营合并为一个林场进行统一管理,合并后林场名称为鄂托克旗达楞图如治沙站哈马日格太苗圃也将作为一个作业区并入达楞图如治沙站,将三个国有场圃合并运行管理,职能将相应调整如下:

  ㈠负责国有林场、苗圃国有林地资源完整,国有林场改革各项准备工作,促进国有场圃健康持续发展。

  ㈡林业种苗规划计划编制。

  ㈢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

  ㈢林木良种引进驯化与推广,林木良种选育与审定,林木种

质资源收集保存于开发,林木新技术推广林木种苗产品。

㈣林业新技术、造林新树种的试验示范推广。

㈤负责沙日塔拉柠条管理站林下种植养殖项目的方案设计编制、检查验收、档案建立保管以及日常数据上报等管理工作

     十一、鄂托克旗林沙产业办公室

     ㈠摸清和掌握全旗各类林业资源数据。为局领导合理摆布全旗林沙产业布局提供决策依据。

     ㈡调查全旗范围内林沙企业发展现状。

     ㈢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办公室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和帮助林沙企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㈣参与完成各类林沙产业调研活动,研究制定符合我旗林沙产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鄂托克旗林业局

                               2017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