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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etk039/ | 分 类: 综合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旗纪委监察局 | 发文日期:2016年04月29日 |
名 称: 关于对旗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旗人口转移办违规发放人口转移补贴款问题的通报 | |
文 号: 鄂旗纪通〔2016〕7号 | 主 题 词: |
关于对旗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旗人口转移办
违规发放人口转移补贴款问题的通报
2009年,木凯淖尔镇扎德盖村实施禁止开发区人口转移搬迁项目时,木凯淖尔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未认真调查核实人口转移对象信息,旗人口转移办对镇政府上报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王海明、白宇冉、高燕苹等3人违规领取人口转移补贴款直到2014年。经
以上问题暴露出苏木镇和部门在落实各项惠农惠牧补贴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苏木镇执行政策不严。二是项目实施部门、单位监管不力。对此,各有关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自查自纠,扎实抓好整改,坚决做到落实惠农惠牧政策不打折、不走样。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惠农惠牧补贴政策落实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关于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惠牧政策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强化责任,优化服务,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补贴资金操作程序。要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农牧民、关注民生,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支持农村牧区经济发展,促进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确保各项惠农惠牧补贴真正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努力保持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势头。
二、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不断完善惠农惠牧补贴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程序及相关政策规定,坚决禁止抵扣、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农牧民利益。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纪律。
今年,旗纪委监察局把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惠农惠牧补贴政策落实的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惠农惠牧补贴资金拨付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规定的行为。各地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对本地区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分配拨付和落实到户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检查、亲自督促。对违反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发放的直接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同时追究单位“一把手”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鄂托克旗纪律检查委员会